• 烈日红唇杜鹃花 - [杂文]

    2012-05-07

    院子里,开出一片片俗气的艳紫色的花是人工养殖杜鹃。

    红颜薄命不是唯一,有时候不好看的,也薄命。最近天气热的古怪,楼下的杜鹃花,俗气还没有两天,就在曝晒下蔫糟糟的谢了。

    是,清雅自比不过野生杜鹃的人工杜鹃,我也不高兴看见它们蔫的这么快。每到5月就开放的杜鹃,是春天最后的章节,一旦开光,就剩下油淋淋的夏天。为了春天久一些,我就想多看几天盛放的杜鹃,人工养殖的也可以!

    可是,春天就像被人砍了半截手似的,戛然而止。大夏当头,毫不留情。蛙不叫了,蚯蚓被闷死了,我的狗也呆掉了。我头顶一轮烈日大早起来溜狗,肚子饿着,还惦记赶紧回家泡壶凉茶,以备酷暑。

    按照寻常散步路线,一路都是萎掉的杜鹃,简直就像那种妆被晒化,苦着脸的女人。人狗涣散,几乎被晒得贴在道路上。路过后花园的小亭,远远的,树影婆娑中,望见一群嫣红的杜鹃在盛放。一园子的杜鹃都谢了,唯独这里开得正欢。再看,杜鹃们吵闹起来,原来是一群穿着艳丽的阿婆,头戴大檐太阳帽,画着五光十色的妆,穿着的正是和杜鹃一般颜色的薄纱衣。有人手里拿铜锣,有人别腰鼓。

    相当的喜庆的一群。路过她们的时候,正给彼此补妆,围拢在小凉亭中,用大红的唇膏,给对方涂上。有一位只涂了半条嘴唇,扭过头来,大大方方咧嘴朝我一笑。那只红唇,像一缕耀动的小鱼。因为热,油汗从皮肤下面点点渗出,她们朝脸上扑着厚粉,粉太厚了,边补边掉,阳光下一簇簇的粉尘。

    不知道是谁家婚礼请来的乐队,严格说来,是支老年腰鼓队。真不容易啊,我想。

    大太阳下,老年腰鼓队舞起来了,“哐哐、贼贼……”锣敲的那个特别有韵味,敲完了还有余音,腰也必须跟着扭两把。鲜艳的大袖子飘起来,像鼓着劲开花的杜鹃,正是那种人工养殖的杜鹃,艳俗又热闹的,像极了吧。

    跳的可真开心啊,嫣紫色的大袖子一直在烈日下飘来飘去。我从住的窗口望下去,简直觉得春天又回来了。

  • 随便,北京 - [杂文]

    2012-04-19

    写写北京吧,也不知道怎么写。

    北京是漫长的长城,路边的陶罐酸奶,人山人海的麦当劳餐厅,笔直宽阔的马路。一日游三十元就包六个景点的中巴车。

    那是我十三岁时候的北京记忆。和爸爸一起去北京,睡着16个小时的绿皮火车。爸爸的头发油黑黑,肚子也没有现在的大。爬起长城,他比我快很多。我们都是头一次跨进麦当劳,汉堡是这样的啊,薯条真好吃。

    要是再和爸爸一起旅行,坐上火车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过现在的车可真快,三个半小时。南京到北京,不用等太阳起落,连原野的荒凉都来不及细看。

    虽然说慢车悠闲,可是人们到底喜不喜欢用时间拉短地域的距离呢?我是喜欢的。虽然风景快得像草书,却能瞬间抵达我想要去的地方,像变了个魔术。

    4月份散发着花香,走在春风里的人心里暖绵绵的。因为只有三个半小时的车程,觉得南京和北京的春天也差不多。住的地方有扇小窗,斜对着四合院人家的房顶,有被单,有树杈,有昏鸦。拉开窗,还有慢风徐徐。在狭小的床头柜上,我和扑土泡了一壶铁观音,放点音乐,躺在各自的床上,开心的要命。

    槐树还没有到盛长的月份,不过也快了。国子监的5月,去年我走过。槐树的叶和花大概一起长出来,几天之间,整个地方就能芬芳四溢。住在这里的人,一定很喜欢在这里散步。江南有吃槐花炒鸡蛋。北京那么多槐花,却没人用来炒鸡蛋——我记得去年细毛这么说的。那时我买了两包晒干的槐花带去北京,今年来不及槐花开,就拎了一块咸肉去。听说江南的咸肉也比北京的好吃一点。

    去年一个人逛故宫,我爱它的后花园。人们从这里进去,或者从这里出去,停下的人不多,所以安静。5月,牡丹已残,没什么可看,留在花圃里一些根结,但是天高云远,皇城墙红,松树结果,坐在廊下仰着脑袋,有大鸟衔着树枝在屋檐里找可以安家的地方。人顺着城根走,觉得日头太长,走不到头,不由生出微尘之感。

    我喜欢春天长的地方。南京太短了,似乎一夜之隔就是夏天。而在故宫的后花园,春天无限,但对于出不去的人而言,无限也没有意义。

    在胡同里喝了北冰洋色素汽水,也吃了陶罐酸奶。但都有那么些不一样了。

    想一想,吃的这些,大概是为了追溯一下当年的幸福感。而幸福感和追溯幸福感,本身就是两回事。

    十三岁时候和爸爸一起的北京旅行,每一样似乎都给了我庞大的记忆。大概因为那时,还未想过追溯什么吧。

  • 不像话了

    2012-04-14

    全是广告回帖。删得累死了,还删不完。

    大巴还管不管?

    不能因为主人长期不在家,安保人员就尽让贼们在家里乱窜吧。

  • 猫的山口组 - [杂文]

    2011-12-05

    冬天之前,楼下的猫们有预见性的胖了起来。玳瑁归玳瑁,白归白,三花归三花,各有党派地盘,成群出没。最近又
    外来了只肥硕的大黑猫,总是一个人蹲在道路的尽头,面对月亮,给一个庄重的背影。
    
    
    这种外来的家伙虽然孤单,身材却一顶俩,大概因为初来此地,暴饮暴食所致。偶尔看见黑猫夜行,就像披了身漆
    油亮的斗篷,再配上金黄的月亮,散淡的蓝云,整个画面相当的哥特风。

     

    院子里的猫越来越多。像黑猫这样赖着不肯走的,大有猫在。12月了,在阴冷的风里它们也隐隐嗅出冬天的残忍,

    找一个过冬的地方是当务之急。接着捱到来年春天,彼时的流浪猫要么已经肥得流浪不起来,要么是已经有了爱情,

    顺便生了孩子,一家老小想要过上靠谱的日子,还是要放弃年轻时代那些流浪的梦想吧。

     

    于是驻扎在楼下的猫呼呼猛涨着。

     

    村上春树在游记里写,希腊岛上的猫们,由于岛的不同,猫的岛民性也完全不一样。比如伊岛的猫,漂亮亲人,又不

    死皮赖脸,喊之则来,进化的相当有礼貌。又说斯岛的猫,疑心太重,斗殴成性,几乎没有鼻头不伤的猫,又蛮又丑,

    很难叫人喜欢。

     

    这么说来,不同院子之间的猫,也有不同的社区性吧。我爸妈这个院子的猫们,很有点类似伊岛的猫。日子过得相当

    舒坦,食物饮水充足,永远不会为争食打个你死我活。种类多,但地盘划分相当清晰,彼此不侵犯。就好像是黑社会

    山口组,因为讲规矩,所以被承认,顺理成章存在下来。这个院子里的猫大概也是如此。暂且就叫它们猫的山口组吧。

     

    山口组和社区居民处得很愉快。每只猫在心底里都有一位慈祥的大嫂。开饭时间,这张慈祥的脸便不由自主的浮现出

    来吧。亲热的走来,用身体蹭着大嫂的腿,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声,很难不让人喜欢。就连我爸,最近也迷上了山口

    组的猫们。总是夹杂在慈祥的大嫂中,给猫们送饭。不知道他那张圆圆的大叔脸,是不是也能够印在哪只猫的心里呢。

     

    猫的山口组,老大是谁,我至今没搞清楚。也许小团体之间的头目们各自守着自己的地盘,和平并立。毕竟食物充足,

    天下太平,不至于非要打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时代来。如果历史上的每个大王都能这么想,兴许可避免不少战争。

     

    说到那些外来猫,虽然暂时还没有被山口组接纳,却也在考察期间。食物太多,吃就是了。地下室也大,温暖的车前

    盖也足够大伙一起睡。只是找不到花色相近的同伴,只好独来独往,解决温饱之后,还有一段漫长的孤独期,不过对

    于猫来说,孤独不算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但爱情是必须的。

     

    抢老婆的事情常有发生。为了情事三只公猫扭打成一团的场面也有见过。一阵厮打火拼,两只猫咿呀呀叫着窜向不同

    的方向,剩下的一只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它赢了,老婆归它,天经地义。

     

     

    好几个礼拜了,那只哥特风的黑猫还是一个人,胖胖的身体斜坐在月光下,它有一副老大的身材,却没有小弟跟它混,

    真是冬景凄凉,唉。

     

     

     

  • 每次吃火锅到最后一刻都有疲软的感觉。
    
    然而在天冷的晚上,没有什么食物能替代火锅的美妙。春、夏、秋三个季节里无论吃什么不曾有冬日里要去吃火锅的
    那种渴望。我猜大概是冬天的胃太容易寂寞,如果没有很多人围聚在一起吃饭,那就让很多食物堆在一只锅里其乐融
    融。
    
    走去火锅店路上的那种心情,简直就像——爱情要来了。
    
    我以前爱吃辣锅,现在为了体会食物浸泡在高汤中本身的鲜美味道,我放弃了辣锅,最多在调味料里滴点辣油。慢慢
    明白了一件事情,太暴烈的味道很快就会毁掉胃和食物相遇时的激情。为了让它们多爱一会,我宁可选择白底高汤锅。
    
    白底汤并不是真的一清二白汤。红枣,枸杞,不名贵的中药材。煮出来一点药味的汤是最好的。香菇、番茄、豆芽是
    锅底必备之物。不一定要吃,增色增味,看着欢庆。
    
    对于锅里应该投放什么食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所属。我属于那种接地气的脾性,就专门喜欢接地气的食物。土豆,
    地瓜,山药,各类豆制品,淀粉类。荤的,肥牛就好。血淋淋的东西就算了。那种二话不说就往锅里投掷鱼头、鳝鱼、
    猪脑子的人,都是重口味,一般也善辣,那点鸳鸯锅就好,或者手拉手去吃个迷你小火锅也很和谐。
    
    一锅一世界,这一头汤白气和,那一头血雨腥风。没什么大不了,既然世界上有鸳鸯锅,我就可以和你做朋友。
    
    和恋爱一样,吃火锅也是个味觉下滑的过程。
    
    胃被各种食物塞满的过程中,渐渐疲倦。初始的欢愉已经淡去,中途也走过一段相濡以沫,最后剩下的是强颜欢笑。
    
    吃到最后的火锅是很难看的。各种食物残留飘在浑浊的汤体上。菜叶不再新鲜,肉类面目全非。糊成一锅,宛如猪食,
    我简直不敢相信面前这个东西竟然是一个小时前让我百转千回的思念。更让人不敢信的是——它是被我亲自糟蹋成这
    般模样。
    
    太惨烈了。
    
    这种心情往往刚一发生,服务生就会端着水壶来加水。
    
    半壶水一倒,刚刚还汩汩沸腾的火锅,立刻连锅带菜变得沉默而呆。亏好我在和老相识的吃饭,如果和一个半生不熟
    的人吃饭,饭桌气氛立刻就垮了。
    
    我走过一对男女身边,他们坚持不往锅里加水,就着一锅即将烧干见底的食物残渣,边吃边聊。虽然勉强维持着饭桌
    气氛,却让没什么可以煮的火锅显得很可怜。
    
    总之,以火锅收尾的夜晚,心里都在想:再也不要吃什么火锅了。
    
    这个念头一觉起来就消失了。因为胃对火锅的爱情,永远是一波又一波的潮起潮落。